多省医保局严查集采落地,入院“堵点”加重创新药焦虑

鼓点越来越密,入院最后一公里能否被打通,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撰文 | 姚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医用药品耗材集采“后环节”监管开始全面落地!

6月5日,天津市医保局联手卫健委发文《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

来源:天津市医保局

报量时,未按要求填报、填报数据明显不合理或情况说明不充分的,要督促辖区定点医药机构重新填报。

执行时,畅通进院机制,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定点医药机构,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定点协议管理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

监督方面,“每月监测、季度推动”,市医保部门组织市医药采购中心每季度梳理定点医药机构集采执行进展情况报告,包括采购进度、中选产品采购数量占比、非中选产品和可替代产品采购情况,相关情况通报各区医保部门并抄送卫生健康部门。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合理诊疗管理,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数据通报、约谈等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

严查医院“招而不采、

采而不用、用而不报”!

这种全链条监管措施,并非只有天津一家。

青海省同日也发文《加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并且将奖惩标准进一步细化:

“用而不报”、报量与历史采购量差异较大(较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减少超过20%)的医疗机构,在报量阶段就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改或作出说明。

集采结余留用资金严格与报量挂钩。

对“招而不采”、“采而不用”及未完成约定采购量品种数占总集采品种数30%的,按一定比例扣减DRG质量保证金。

建立公开通报机制,对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非中选药品采购数量占同通用名品种比例超过30%、可替代药品采购数量超过上一年度采购数量30%、不报量仍大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或可替代药品和未按要求进行规范采购的医疗机构,每季度通报一次,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约谈,必要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审计、纪检监察部门。

而在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更是发文《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同时,该文件提出,集采结余留用资金严格与报量挂钩,在执行到位的前提下,做到多报量多留用、少报量少留用、不报量不留用。后者几乎堵死了医院“非暴力、不合作”的路子。

也有不少地方已经进入了约谈环节,从地级市到县级都有涉及:

今年5月11日,江西九江市医保局濂溪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通报约谈会,对辖区内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11家医疗机构进行约谈。

5月26日,安徽芜湖市医保局在通报中表示,对未完成约定采购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的8家医疗机构予以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已完成约定采购量但中选产品采购占比低于50%的1家医疗机构予以提醒。

4月4日,福建漳州诏安医保局联合县卫健局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集体约谈,诏安医保局领导班子和县卫健局,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科室责任人参加约谈。

3月31日,江苏徐州沛县医保局召开集采药品约定量完成情况约谈会,针对合同量较大、完成进度较慢的5家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约谈。

可以说,医用药品耗材集采“后环节”监管在全国开始全面落地,严查医院“招而不采、采而不用、用而不报”这是不可阻挡的大趋势。

多地医院集采完成量不足被约谈、通报!

众所周知,医保局代表国家坐上了与企业谈判的谈判桌,谈判筹码是中国13亿人口,而集采的前两个字也是带量,而事实上医院完成采购量,却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比如今年3月,贵州省医保局发布《关于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执行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截至2月28日,国家第六批集采实际采购中选胰岛素381万支,占首年约定采购量141%,已经超过了实际采购进度远超应达任务进度(75%)。但,不同中选产品的采购进度差异较大,知名品牌其执行进度普遍超出执行要求。但本身市场占率就比较低的国内企业5家国内企业等实际采购进度仅26%至56%不等,远低于整体进度。

同月,山西太原迎泽区医疗保障局召开了关于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情况通报及约谈会,区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及16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认真分析了未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原因并对今后贯彻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行了表态发言。

今年4月,江西鹰潭发布《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23年2月,8个批次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当中,该市仅2个品种的采购量达到预期,人工关节、吻合器类、骨科创伤类等6类品种的采购量未达预期。其中人工关节一项,在全市有约定量的9家医疗机构中,仅有余江区中医院1家医疗机构完成进度达到预期,完成进度140%,其余8家医疗机构均未达预期进度,完成进度34.4%。

今年5月,湖北武汉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情况的通报》,因未完成集采品种约定采购量,13所公立医院被点名。其中,长江航运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冠脉支架采购量不到50%;另有8家医院的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未达到50%,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的采购量甚至为0。

如此严峻的完成量,也让企业有点坐不住了,毕竟屡创地板价的报价,如果不能走量,何时才能收回成本和拿回合理利润成为中选药企的最大的焦虑。这也让没有中选的企业也更犹豫,这显然不利于将集采成果进一步扩大。

集采下创新药企们的焦虑

近些年来,中国对创新药可及性显著提升,2008-2017年这十年,创新药在中国的可及率只有12%,2012-2021年,这一数字增至24%,实现翻番。但与国外相比,中国创新药的可及性绝对水平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大概不到欧洲国家的一半。

某医药行业组织相关代表就在今年的一次内部闭门会上直言,2017年-2020年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后的销售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市场占到全球市场6-7%的水平,这是因为肿瘤谈判药品上市比较久也比较成熟,很多是领域的一线用药,进入谈判以后(国家)也是要求全国(医院)必须要进药,所以进药率很高。但接下来2019年和2020年进入医保的药品第一年和第二年销售贡献则分别低于1%和2%。“中国是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中国(创新药)价格压到全球价格20-90%的水平,换来的生意贡献只有2%或者3%不到的话,(这个)市场是否有足够影响力?”

相关调研数据显示,全球新药主要市场和区域销售贡献主要来自美国,贡献了55%的销售额,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欧洲五国贡献了16%,日韩贡献8%,中国贡献3%。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市场对创新药的贡献目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

以非小细胞肺癌药品为例,2018年谈判药品进院率达到80%到接近100%,2020年谈判的药品基本是40-50%的进院水平,相对需求只有2018年入院一半水平。前述代表指出,“医院已经有了老药品在,对新药品没有新需求,但每个药品都会带来新的疗效,无论患者比例,肯定有需求在那里,但事实情况是,这些药品进院相对比较缓慢。”其指出,“这里面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这是我们希望谈到的问题。”

在近期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创新药物价值评估与科学准入年会上,辉瑞全球生物制药中国区副总裁,市场准入负责人钱云也表示,国家医保谈判进行几年来,给创新药的可负担性提供了非常好的解决方案,使得很多药不仅能和国际同步上市,甚至能达到当年批付、当年报销。但眼下,创新药的堵点又传递到了国谈药落地。

对此,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药剂科主任翟青在同场会议上解释说,创新药在医院落地还有一定困难。在她看来,首先,科学准入标准共识尚未建立起来,这也导致其在包括医院绩效、药占比等考核中难以实现有据可依。其次,准入新药种类也与医院战略和特色临床紧密相关,比如医院以肺癌治疗为特色,那么与之相关的产品会被优先考虑。最后,虽然每家医院都有药事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家标准不一,包括准入和操作范围都不明确。

将采购用量拆分到科室和医生,

医保局已经出手

显然,谈判桌的一端已经有了动摇,能不能坐下去,还能坐多久都是个未知数。这种焦虑感也推动着谈判桌的另一端正视问题,想尽办法去打通入院落地最后一公里。归根结底,带量集采如果能成功,离不开药企、医保、医院三方的共同努力。

网传资料显示,近日针对胰岛素集采,国家医保局已经有了最新动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协议量执行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加强胰岛素带量采购的执行力度。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协议量执行工作的通知》,图片来自网络

《通知》要求各省医保局按月向联合采购办公室报送采购数据,并监测每一家医院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同时要将用量拆解到科室和医生,并按月监测,落实采购任务。

胰岛素集采执行办法或可为其他集采打个样,一场集采用量压实战已经打响。

来源:医学界

责编:钱   炜

编辑:丰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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